各学院(部)、相关部门:
根据《关于评选2024年度浙江省普通高校优秀教师教学发展中心、教师教学发展工作先进个人及教师教学发展工作贡献奖的通知》(浙高师培字〔2024〕13号)文件要求,请各学院(部)和相关部门推荐合适人选,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各学院(部)和相关部门从事教师发展工作人员(含在编和非编)。
二、评选名额
推荐省级教发工作先进个人1名,评选校级教发工作先进个人不超过5名。请各学院(部)和相关部门根据评选条件择优推荐教发工作先进个人1名。(已获评为校级教发工作先进个人的教师不再参与此次校级评选)
三、评选条件
热爱祖国,忠诚党的教育事业,从事教师教学发展工作2年及以上,工作认真负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努力钻研业务,认真完成本职工作,在教育教学改革、教学学术研究、教师培训组织等方面做出突出成绩。
2.无私奉献,兢兢业业,具有良好的师德师风和职业道德,在教师中有较高的威望。
3.热心服务师生,在教师教学发展管理中争优创先,获教师教学发展相关组织表彰。
4.在教师教学发展大型活动中积极承担组织联络工作,所在学院、部门教师发展工作成绩突出。
5.除满足以上条件外,推荐为省级教发工作先进个人的候选人须已获评校级教发工作先进个人,专职教发工作人员优先推荐。(已获评为省级教发工作先进个人的教师不再参与此次省级先进推荐)
四、评选程序
教师个人填写“教师教学发展工作先进个人”推荐表(评选校级填附件1,推荐省级填附件2),经所在学院(部)和相关部门审核后于12月9日(周一)前将电子稿发送至fdc@zust.edu.cn,纸质稿签字盖章后交至教发中心,教发中心将组织评审,排序第一的省级教发工作先进个人候选人推荐到省高培中心。
联系人:陈萍,图西209,85070245
附件:
1.校“教师教学发展工作先进个人”推荐表
2.省“教师教学发展工作先进个人”推荐表
3.关于评选2024年度浙江省普通高校优秀教师教学发展中心、教师教学发展工作先进个人及教师教学发展工作贡献奖的通知
教师发展中心
2024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