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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3-2014学年第2学期课堂教学开放周活动的通知

发布单位 :            时间 : 2014-03-25     浏览量 : 
    

各二级学院(部、中心):
为了进一步营造重视课堂的教学文化氛围,切实提高课堂教学质量,本学期第9-10周学校将继续开展课堂教学开放周活动,面向师生推出一批优秀教师示范课、课堂改革观摩课和中期教学评价诊断课,有关事项具体安排如下:
一、具体要求
1、各部门在开放周之前,以系(教研室)、课程群为单位,安排教学经验丰富、教学效果好的教师开设一次示范课,课后组织研讨,就如何采用启发式、案例式、探究式、参与式、讨论式等教学方式进行讨论,并明确每位教师在开放周的讲课内容和教学方式。
2、在开放周内,各部门应向学校上报至少2-3门示范和观摩课(校优秀主讲教师主讲课程和学校、省立项的课堂教学改革课程自动列入示范、观摩课),应优先安排省级以上教学名师、教坛新秀和教学技能大赛获奖者主讲示范和观摩课,学校将于第9周统一公布示范和观摩课的内容、时间和地点等,欢迎教师前去观摩,相互学习,取长补短。
3、为了帮助我校教师提高教学水平、改进课堂教学效果,教师教学发展中心将继续为全校教师提供教学中期评价与反馈服务,有兴趣的教师可以“中期教学评价诊断课”的形式一起上报,中心将安排经验丰富、教学效果好的教师组成工作小组帮其评估诊断提高课堂教学水平。中期评价及反馈意见不作为教学质量评价依据,调查报告、资料及学生的反馈意见严格对外保密,只对教师本人公开。
4、每位主讲教师应认真备课,精心准备,重视课堂教学,注重教学效果,努力在开放周开出精彩一课。对青年教师,各部门应安排教学经验丰富、教学效果好的教师予以具体指导。教务处将根据具体情况选择课堂教学效果特别好的教师面向全校开设公开课。
5、各部门应组织青年教师积极参与听课,做好听课记录,听课记录交学院(部、中心)保存。请有听课任务的校、院、系(教研室)领导在开放周内参与听课。
二、注意事项
1、各部门应以课堂教学开放周为契机,开展相关的教学研讨活动,树立先进的教学理念,探讨教学艺术,切实提高部门教师的教学水平,进一步提高课堂教学质量,并注意收集整理相关的影像、照片、文字等资料。
2、课程主讲教师、教学观摩以及参与课堂诊断教师的培训学时认定参照学校教师教学能力提升计划相关政策执行,教学观摩学时由教师自行网上申报(http://vote.zust.edu.cn/bm),部门收齐教师听课记录统一上交,学校负责统一审核。
3、各部门应在第8周(4月10日前)将申报汇总表(附件1)电子版发送至fdc@zust.edu.cn,汇总表纸质材料(盖章)一份交教师教学发展中心(图书馆西-409)。
联系人:龚胜意,电话:85070231。
附件1:浙江科技学院课堂教学开放周课程申报汇总表点击下载此文件
附件2:浙江科技学院课堂教学观摩听课记录表点击下载此文件
教务处(教师教学发展中心)
2014年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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