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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科技学院优秀主讲教师评选办法【浙科院教〔2013〕3号】

发布单位 :            时间 : 2013-04-18     浏览量 : 
    
3.在高校从事教学工作5年及以上,具有讲师及以上职称,近5年系统主讲过2门及以上本科必修课程(公共基础课教师主讲过1门),年平均教学工作量不低于300学时,年平均课堂教学质量评价部门排名前30%以上,近3年教师教学业绩考核在B级以上,其中至少有2年及以上考核为A级,无教学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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