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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科技学院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工作实施细则(试行)【浙科院研〔2012〕5号】

发布单位 :            时间 : 2013-04-18     浏览量 : 
    
第八条 第四、第五条仅有一项不符合条件,但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可以申请破格:1.正高级职称;2.理工类教师近5年内立项主持国家级科研项目1项以上,人文社科类教师近5年内立项主持省部级重点以上科研项目超过1项,或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超过2项;3.近5年内作为主要获奖者(前2名)获得省部级以上科研、教学成果奖;4.有较强的科学研究和成果转化能力,近5年内作为第一发明人获得授权发明专利2项以上,或开发具有学校自主知识产权的应用类产品1项以上;5.近5年内作为第一作者在人文社科权威期刊发表论文或在SCI二区以上发表学术期刊正刊论文1篇以上。(SCI分区参照《JCR期刊影响因子及分区情况》(中国科学院文献情报中心,最新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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