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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科技学院教学经费使用管理办法(浙科院教〔2013〕40号)

发布单位 :            时间 : 2013-12-16     浏览量 : 
    

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对教学经费使用的管理,充分发挥资金的使用效益,确保教学经费专款专用,保证学校日常教学、教学建设及教育教学研究的顺利开展,促进教学质量不断提升,根据国家和学校财务管理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一、教学经费的分类
教学经费分为教学日常经费和教学专项经费。
教学日常经费主要包括教学日常运行费、实践教学运行费、实验室管理及自制设备费、差旅及学术会议经费、思想政治理论课日常费、体育维持费、国防教育与军训费等。
教学专项经费主要包括教学建设与改革(含专业建设)专项费、科技创新及素质教育专项费、实验室建设专项费、教师教学发展中心专项费、教学信息化建设专项费、教学奖励专项基金和教学督导工作专项费等其它专项经费。
二、教学经费使用范围
(一)教学日常经费开支范围
1.教学日常运行费:用于日常教学运行、教学建设与改革及质量监控等。开支范围如下:
(1)教学专用材料费(包括专用图书、音像资料及教学软件、考务用品等购置);
(2)教学资料印刷费;
(3)专家评审费;
(4)交通费、邮电费;
(5)日常教学业务性会议会务费、学术团体费等。
2.实践教学运行费:用于实践教学(包括实习基地建设、毕业设计、教学实习、实验教学)日常性开支。开支内容如下:
(1)学生及教师开展实践教学的差旅费及交通费;
(2)学生校外实习保险费;
(3)实践教学专用材料购置费、资料印刷费;
(4)实验教学仪器设备日常维护、维修费;
(5)实验废弃物品处理及实验劳保费;
(6)实践教学相关会议会务费;
(7)校外实习基地建设费、校外教师实践教学指导费。
3.实验室管理及自制设备费:用于实验室建设日常管理及支持教师开展自制实验设备的相关费用。开支内容如下:
(1)实验室建设工作交流、调研差旅费;
(2)实验室建设项目检查、验收评审费;
(3)实验室搬迁服务费;
(4)大型实验设备维(护)修费,专用材料购置费;
(5)自制实验教学设备材料费、加工制作费。
4.差旅及学术会议经费:用于教师进行教学调研,参加教学相关学术交流会议等教学业务活动的差旅费。开支内容如下:
(1)教师教学调研,参加教学相关学术会议等教学业务活动的差旅费;
(2)承办国内教学学术会议费;
(3)在本市参加教研活动、教学学术交流的市内交通费;
(4)教师短期出国访问部分补助费用等。
5.思想政治理论课日常费:用于思政理论教学的日常开支。开支内容如下:
(1)图书资料购置费;
(2)教师外出调研差旅费、培训费;
(3)学生思政课实践活动补助费、交通费;
(4)思政教育实践基地的建设费;
(5)思政教育资料印制费;
(6)省级及以上思政教育学会团体会员费。
6.体育维持费:用于体育教学的日常开支。开支内容如下:
(1)各种低值体育器械及耗品(包括各种球类、运动服装、鞋类等)购置费;
(2)因教学需要体育场所的租金、训练补贴费;
(3)体育运动会会议费;
(4)参加校际以上运动会的差旅费、交通费,运动员的伙食补助费;
(5)资料购置费、印刷费,体育器械维修(护)费。
7.国防教育与军训费:用于开展国防教育、军训教学开支及军训教官的生活补助。开支内容如下:
(1)军训教官生活补助;
(2)国防教育与军训资料购置、印刷费;
(3)国防教育与军训交通费、医药费;
(4)军训专用设备、专用材料购置与维护费;
(5)国防教育专家讲座费。
(二)教学专项经费开支范围
1.教学建设与改革(含专业建设)专项费:主要用于各级重点专业、特色专业、新专业、“卓越计划”试点专业等专业建设相关经费开支,以及各级各类课程建设与教材建设、课程(群)组及教学团队建设和各级教学改革与研究项目等专项经费开支。开支内容如下:
(1)专用材料的购置及维修费;
(2)专业教室、研讨教室建设费;
(3)相关资料购置及印刷费;
(4)专用软件购置及教学网站维护费;
(5)项目建设相关教材、论文出版费;
(6)项目建设人员的培训费;
(7)“卓越计划”专业校企合作教育企业师资聘请及指导费;
(8)项目建设相关差旅费、交通费及邮电费。
(9)项目评审费、咨询费。
2.科技创新及素质教育专项经费:主要用于大学生科技竞赛、科技创新项目、文化素质教育及实践创新基地建设。开支内容如下:
(1)创新基地活动(学术讲座、学生学术沙龙、科技竞赛、课外学术研究及科技作品设计等)费用;
(2)学生参加竞赛的报名费;
(3)实验专用材料费;
(4)指导教师、学生参加竞赛活动及会议的差旅费、交通费及邮电费;
(5)竞赛期间的学生生活补助费、奖金、奖品及证书制作费;
(6)学生科技发明的专利申请、维持费,论文出版版面费等;
(7)资料购置费、印刷费及讲座场地租赁费;
(8)专家接待费、评审费。
3.实验室建设专项经费:主要用于实验室建设项目。开支内容如下:
(1)实验室大型专用设备的购置和维护费;
(2)专用材料购置费、资料印刷费;
(3)专家评审费、咨询费;
(4)实验室建设相关人员的培训费;
(5)调研及学术性会议的会议费、差旅费及交通费。
4.教师教学发展中心专项费:主要用于教师培训、教学研讨与调研、教师教学能力评估、专用培训教室的建设与改造等。开支内容如下:
(1)专用设备、材料的购置与维修费;
(2)教师培训费;
(3)调研费、会议费及邮电费;
(4)教学培训专用软件购置、网站维护费;
(5)教学资料购置与印刷费;
(6)专家讲座费、评审费;
5.教学信息化建设专项费:主要用于教学信息化建设、教务系统的升级与维护等。开支内容如下:
(1)专用设备的购置与维护费;
(2)专用软件及材料购置费;
(3)专用软件、网络服务费;
(4)软件、网站开发费;
(5)调研差旅费。
6.教学奖励专项基金:主要用于开支各类教学奖励相关费用。开支内容如下:
(1)专家评审费;
(2)资料印刷费;
(3)各类教学奖励费。
7.教学督导工作专项费:主要用于校教学督导组进行教学指导、调研、评估等教学专项活动开支。开支内容如下:
(1)教学资料购置及印刷费;
(2)专用材料购置和维修费;
(3)专家评审费;
(4)调研差旅费、会议费及邮电费;
三、教学经费使用效益评估
1.教学经费是学校为保证正常教学和支持有关重点项目所设立的日常维持和教学专项经费,各教学单位必须严格管理,专款专用,厉行节约,杜绝浪费,各项教学经费要严格控制“三公”经费开支,确保教学经费真正使用在教学中,保证专项经费发挥最大效益。
2.各部门的教学经费在年终必须出具使用情况与绩效分析报告,分别交教务处、计划财务处。学校根据其使用情况与绩效情况,作为下一年度各项教学经费核拨的依据。
3.对教学经费的使用情况,教务处、计划财务处将不定期组织有关专家,会同相关部门按照有关规定实行专项评估或抽查,对评估、抽查不合要求的单位及个人,将责成有关单位及个人限期整改。问题特别严重的,将视情况分别给予减少(或中止)后续经费拨款、追回拨款的处理。
4.日常教学经费当年度使用,不结转。专项教学经费一般当年使用,项目未完成的可结转下年度使用,但结转期不超过立项建设期,项目验收时应提交项目经费使用报告和效益分析,结余经费由学校收回。
四、教学经费的下达及审批权限
1.教学日常经费由学校以经费预算形式下达,由各部门分管教学的负责人负责管理与使用,教学经费的报销按学校财务报销规定执行。
2.教学专项经费归口教务处统一管理,每年通过各类项目立项的形式分期下达(军训费等除外),由项目负责人负责管理与使用,第一期经费一般不超过总经费的50%。专项经费由教务处、计划财务处建卡管理。
3.教学经费支出的审批按照《浙江科技学院财务支出审批规定》(浙科院财〔2012〕2号)执行。
五、附则
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执行,由教务处负责解释。原《浙江科技学院教学经费使用管理办法(试行)》(浙科院财〔2008〕4号)同时作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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