旧站栏目

    职业发展导航

    当前位置 : 

    高校人文社会科学学术规范指南

    发布单位 :            时间 : 2012-09-17     浏览量 : 
        
    合作论著应联合署名,署名次序应按对论著的贡献排列,执笔者或总体策划者应居署名第一列,不可按资历、地位排序。贡献大致相同者也可按音序或笔画排列,由于承担义务和权利于署名排序有关,不按贡献排列时,需要说明情况,署名人均可按第一顺序呈报成果。学位论文作为专著出版时,应由完成者署名,导师的观点和指导作用可在书中相关部分用注释或在前言、后记中说明。师生合作的论文视所起主要作用决定署名先后。学生听课后协助导师整理的讲稿,不应要求署名,更不可未经导师许可,用自己的名义发表,其整理的功劳可在相关处由作者说明。署名者必须对成果承担相应的学术责任、道义责任和法律责任。

    联系我们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留和路318号(310023)

    电话:(监评中心)0571-85070129

              (教发中心)0571-85070245

    办公室:图书馆西209


    常用链接

    关注我们

    Copyright © 2021 浙江科技大学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教师发展中心 浙ICP备05014576号 技术支持:亿校云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留和路318号(310023)
    电话:0571-85070230 / 0571-85070231
    Copyright © 2021 浙江科技大学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教师发展中心
    浙ICP备05014576号 技术支持:亿校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