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
为深入贯彻落实教育部等五部门印发的《“人工智能+教育”行动计划》,实现人工智能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结合学校教学实际,以赛促教,围绕智慧课程建设的核心要素,现开展“人工智能+教学”类教师竞赛培育建设工作,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设原则
1.立足“四新”,突出重点。紧扣新工科、新文科等改革方向,优选符合国家和区域战略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建设基础好的课程。
2.分类建设,特色发展。课程符合教学技能类和教学创新类竞赛要求,特色鲜明且运行两轮以上,申报团队热爱教学、构成合理。
3. 明确标准,目标导向。按照高阶性、创新性、挑战度的要求,优化教学目标,人机协同实施教学,先建设使用、后验收参赛。
二、申报名额
项目名额4-5门,实行“自愿申报、学院审核、学校择优遴选”的评审制。
三、申报对象及条件
申报项目依托的课程为已纳入本科人才培养方案的课程,包括公共基础课、专业课和通识课等独立设置的本科理论课程和实验实践课程,未接受学校智慧课程建设(含知识图谱建设项目)支持。申报对象为学校在岗专任教师,政治立场坚定,师德师风良好,近5年来无教学事故,在课程的建设过程中能够将正确的价值观引导于知识传授和能力培养之中,且符合以下两类条件之一,方可申报:
1.第一类申报对象:近五年获省级及以上教学竞赛奖项的教师,明确依托的课程后直接申报。
2. 第二类申报对象:近三年在校级教学竞赛中获二等奖及以上奖项,且拥有成熟线上课程(已上线运行≥1 学期、章节完整、资源齐全、成效显著)的教师,可依托现有课程升级改造申报。申报时须提交课程平台截图、运行数据等佐证材料。
四、依托课程建设要求
1.强化教学设计协同化。突出以学生为中心,实现教学目标、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评价与智能工具的深度融合,提升课堂高阶性、创新性与挑战度。
2.突出教学资源智慧化。建设结构清晰、知识点完整的课程图谱体系,运用AIGC技术,师生机共生教学资源,融入课程思政元素,形成智慧教学资源库。
3.推进教学实施个性化。强化大规模因材施教,依托线上教学平台和智能体等,人机协同开展课前预习、课中互动、课后拓展,实现线上自主学习与线下课堂深度融合。
4.实现教管评一体化。师生机共同开展学情分析、学习预警与效果诊断,形成“评价—反馈—改进”的闭环教学机制,提升教学质量与学习成效。
5.注重工具应用合理化。合理运用人工智能、大数据、知识图谱等数字化工具,关注科技伦理规范,确保智慧工具在课堂教学和教师教学竞赛中的合理应用。
6.立项教师须按计划完成资源建设、平台上线与教学应用。无线上课程基础的教师需自行完成课程录制与平台上线,教发中心提供智慧化建设指导。建设成果归学校所有,并承诺用于青教赛、教创赛、混合式比赛等教学竞赛与示范推广。
7. 申报团队需遵守学术诚信,教科研经费使用规范。
五、申报工作
(一)立项方式、经费及名额分配
教师自愿申报,学院(部)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规性进行严格审核,学院(部)自行组织评审推荐工作,部门内公示无异议后,上报1门课程至教师发展中心。教发中心组织专家评审小组,结合申报教师竞赛履历、课程建设思路等因素,择优遴选4-5门课程立项建设。立项结果将在教发中心官网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正式下发立项通知,明确建设要求及时间节点。
每个项目提供不超过3万元的建设经费,凭建设合同划拨到学院(部),专项用于竞赛培育项目所依托的智慧课程建设。立项后参照课程建设给予立项教学工作量。
(二)项目结题要求
1. 项目建设期为一年,要求半年内完成竞赛依托的智慧课程建设并上线,一年内完成至少一轮的混合式教学。结题时需要提交:项目建设总结报告、智慧课程线上平台开课数据等成果。
2. 建设完成后,教发中心组织专家进行验收。
3. 参加学校组织的教师教学比赛,获得校级二等奖及以上奖项后参考课程建设给予结题教学工作量。
4. 符合学校《浙江科技大学一流本科课程建设管理办法》(浙科大教〔2024〕67 号)规定中一流课程认定要求的,可申请认定,并享受相关支持。
(三)申报材料及报送要求
教师填写《“人工智能+教学”类教师竞赛培育项目申报书》(附件1,线上课程证明材料附在申报书后)及《人工智能+教学”类教师竞赛培育项目申报汇总表》(附件2)。学院(部)将申报材料完成评审推荐后于2026年5月25日前将电子稿发至fdc@zust.edu.cn,同时上交纸质稿申报书和汇总表(各一式一份)。
联系人:陈萍,85070245,图西209。
附件:
1.“人工智能+教学”类教师竞赛培育项目申报书
2.“人工智能+教学”类教师竞赛培育项目申报汇总表
教师发展中心
2026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