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
为持续深化教师发展体系建设,进一步推动教师专业成长与教学能力提升,根据学校教师发展整体规划及首批教师发展分中心项目建设情况,现决定开展第二批教师发展分中心项目的申报工作。本批次计划筹建4-6个分中心,旨在构建更加完善的校院两级协同教师发展工作机制,助力各学院(部)打造特色教师发展平台。现将相关申报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2024年全国教育大会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推进教育现代化。紧密围绕浙江科技大学“十四五”发展规划及学校建设特色鲜明的高水平科技大学的总体目标,聚焦教师队伍建设这一关键环节,充分发挥教学单位在教师发展中的主体作用,面向基层教学一线推进教师发展工作,构建常态化、系统化的教师发展培养体系。
二、申报条件
1.组织架构:每个学院(部)可申报一个分中心,已完成首批教发分中心建设的学院不再接受申报。分中心需建立完善的组织体系,明确分中心负责人(主任)及团队成员职责。分中心负责人应具备高级职称,原则上由学院(部)分管教学工作的副院长担任,且需满足5年及以上一线教学经历、具备教学研究与改革成果、拥有一定教学管理与教师发展经验等条件,能够精准把握教师需求,具备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同时,分中心可设秘书一名,负责日常联络、材料整理、工作协调及具体执行等事务,确保各项工作高效有序推进。
2.基础保障:分中心建设需获得本单位的有力支持,包括但不限于组建专业的教师发展团队、规划专门的场地等,以满足教师培养、教学研讨、教学观摩等活动的基本需求,为教师发展提供必要的物质与人员条件保障。
3.建设基础:分中心可以自主开展教师培养、教学咨询、教学研究交流等活动,在促进教师教学理念更新、提高教师教育教学能力和水平、建设特色教学文化等方面具有一定成效。近三年,申请建设分中心的学院(部)组织各级各类教学沙龙、教学发展论坛或教学工作坊等年均达4次及以上;或学院教师曾在青年教师教学竞赛、高校教师教学创新比赛、混合式教学设计创新大赛等教学竞赛中获省级及以上奖项。
4.协同合作:鼓励各教学单位之间加强沟通协调与交流,对于独立建设条件尚不成熟的单位,支持开展联合组织申报和建设分中心,通过共建共享模式,实现跨学科教师联合培养与教学学术交流的协同开展,共同提升教师发展水平。
三、建设内容
申报单位需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制定详细且切实可行的建设实施方案,涵盖以下关键内容:
1.教师发展培训:承担本单位相关学科领域教师的全面发展培养任务,针对不同发展阶段的教师,如新进教师、主讲教师、骨干教师、卓越教师等,设计并实施针对性的培训计划。同时,选派经验丰富、教学水平高的导师,负责青年教师助讲培养的组织、指导与考核工作,助力青年教师快速成长。
2.教育教学活动:定期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教育教学活动,每月至少举办1次教学沙龙、工作坊或教学发展论坛等(不包括教学研讨会),为教师提供交流教学心得、分享教学经验、探讨教学问题的平台,促进教师教学理念更新与教学方法创新,每年度教师教学培训考核需达到2分。
3.教学观摩活动:每学期精心遴选教学水平高、教学风格独特的优秀教师开放课堂,组织本单位至少30%的教师参与教学观摩活动,通过实地观摩与交流研讨,提升教师课堂教学水平与教学质量。
4.教师教学竞赛:积极组织举办院级教学竞赛,并全力配合学校开展校级及以上各级教学竞赛,确保40岁以下的青年教师参与率达到 70%及以上,以赛促教,推动教师教学能力提升,每年度教师教学竞赛考核需达到2.5分。
5.教学咨询服务:在学校教师发展中心的支持与指导下,每学期面向教师提供中期教学反馈、心理咨询等多元化的教学咨询服务,帮助教师及时了解自身教学状况,解决教学过程中遇到的问题,提升教学效果。
6.教学资源建设:鼓励教师积极开展课程思政教学研究与案例开发,支持教师跨学科、跨专业、跨校联合开发精品课程、优秀教材和教学课件(含慕课、微课),丰富教学资源,提升教学内涵与质量。
7.示范引领作用:结合本单位实际,深入挖掘特色与优势,依托教学名师、优秀教师的典型教育教学成果,积极向校内外推广教学改革实践与成果,每年至少开展2次对外教学发展服务,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提升学校教师发展的整体影响力。
四、支持与考核
1.建设周期与考核验收:分中心建设周期为两年,建设期满后,需提交全面的分中心建设工作总结,涵盖建设情况、活动开展情况及成果成效等内容。验收通过的分中心可继续开展建设工作,并每年以成果总结、沙龙汇报等形式接受考核;对于考核不合格的分中心,将取消其建设资格,确保分中心建设质量与成效。
2.经费与工作量支持:分中心建设参照校级教学团队给予相应工作量补贴。立项后,学校将给予第一笔2万元经费支持,用于启动项目建设;待建设一年后进行中期考核,合格者再给予第二笔2万元经费支持,助力分中心持续发展;若中期考核不合格,则取消立项资格。各学院(部)应积极给予配套经费支持,共同保障分中心建设顺利推进。
3.经费支持范围:紧密围绕所在部门开展智慧教学和教师发展所需的交互智能平板、可移动桌椅、直录播设备等设备购置费用,以及开展工作时所产生的专家讲课费、咨询费、评审费、印刷费、培训办公用品费等运行费用,确保经费专款专用,切实服务于教师发展与教学提升工作。
五、申报流程
1.请符合申报条件且有意向申报的学院(部),在充分调研、论证的基础上,认真填写《浙江科技大学教师发展分中心申报表》(附件1),经单位内部审核并加盖公章后,于2025年3月13日前将纸质版申报表提交至图西209教师发展中心办公室,同时将电子版申报表发送至邮箱fdc@zust.edu.cn。联系人:陈萍,85070245。
2.学校将对提交的申报材料进行严格考查评审,经公示无异议后,确定本批次教师发展分中心建设立项名单。各立项分中心需根据建设内容结合自身实际,进一步细化研究制定建设任务书,并迅速启动建设工作,确保项目建设按计划有序推进。
各学院(部)应高度重视此次教师发展分中心申报工作,积极组织申报,以教师发展分中心建设为契机,进一步强化教师队伍建设,提升教师教学水平与育人能力,为学校教育教学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人才保障与智力支持。
附件:浙江科技大学教师发展分中心建设申报表
教师发展中心
2025年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