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
按照《浙江科技学院关于印发新进教师助讲培养制度实施办法(修订)的通知》(浙科院教〔2019〕51号)等文件要求,为帮助新教师做好职业生涯规划和设计,促进新教师教学能力的提升,切实帮助新教师站上讲台,学校将于近期组织第十三届新教师研习营系列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1.2024年度新引进的教师;
2.2024年以前引进但尚未进行过岗前培训的教师;
3.其他需要参加的人员。
二、培训内容
根据学校相关要求,每位新教师上岗之前必须在新教师研习营接受集中培训,进行教育法规、教育教学理论、教学技巧和教学方法等的学习,并参加一定的观摩学习和教学实践。新教师研习营活动主要分三个模块:
第一模块 【校情校史与师德师风】:学习《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等文件,明确师德师风的规范和要求,签订师德师风承诺书并进行新教师入职宣誓。参观学校中德合作馆、图书馆、重点实验室等,了解学校发展史、学校定位、办学特色、发展目标和改革举措,了解学校在教育教学、人事、科研、资产、采购、财务等与教师职业发展密切相关的工作规范。
第二模块 【教育理论与职业发展】: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教育大会上讲话精神、《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等,理解新时代高等教育的责任和使命,引导树立教师的职业意识、履行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学习教育教学理论,明确教学规范及教学制度,具备基本教学技能,努力站上讲台;交流学习教学改革和课程建设经验,促进教师的教学水平、科研成长与职业发展。
第三模块 【观摩学习与课堂实践】:参加教学发展论坛、教学沙龙、教学工作坊和教学观摩等活动,结合承担的课程采取适当的教学方法和教学策略,进行有效的课堂教学设计和制作微课;学习信息技术的课堂应用,开展“人工智能+”教学;了解当代大学生的心理特点,掌握师生互动方法和技巧,努力站稳讲台。通过座谈、调研和教学实践展示等活动检验培训成效。
三、培训议程
新教师研习营活动主要采用集中授课、主题报告、专题讲座、观摩学习、教学沙龙和教学工作坊等方式进行,并接受助讲培养导师一对一的指导。具体议程见附件。
四、培训要求
1.根据学校文件规定,参加新教师研习营各项活动并考核合格是取得独立任教资格的前提之一。请各学院(部)务必提前通知与会人员,做好准备,准时出席各项活动。如遇特殊情况,请与教师发展中心联系。
2.为确保新教师研习营活动的顺利开展和培训效果,特做如下要求:
(1)培训实行签到制,每位学员应认真参加岗位培训应按时到场,按照要求完成各项培训任务,及时填写《浙江科技大学新进教师助讲培养工作日志》,做好学习记录。因事因假缺席必修课次数1/3的学员原则上不得参加后续考核,请大家自觉遵守纪律和相关规定。
(2)教学观摩是研习营的必修活动,教学观摩时应虚心听讲,服从任课教师安排,并至少完成4个不同任课教师不少于4个学时的观摩任务,教师所在部门相关课程教学观摩不少于2个学时。
(3)研习营培训活动的发布、作业布置均通过“教师发展数字化平台”(http://fdcpf.zust.edu.cn/)实现,教发中心微信公众号同步推送。学员用统一身份认证登录平台完成教师报名、签到、请假、提交作业、学时补录等环节。
3.研习营活动结束后教师发展中心将集中组织考核,结合学员日常活动出勤、作业完成情况和现场考核综合评定。具体考核规则另行通知。联系人:方老师 联系电话:85070231
浙科教发中心公众号
附件:浙江科技大学第十三届新教师研习营培训活动安排
教师发展中心、人事处
2024年9月20日